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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集资诈骗案 主犯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 11:31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丽水5月7日专电 (通讯员 李法) 浙江丽水集资诈骗案主角吕伟强涉嫌集资诈骗案今天在丽水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吕伟强因集资诈骗金额高达2.6亿多元,部分集资款主要用于赌博、购买房产、轿车等挥霍,致使4000余万元无法归还,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吕伟强是丽水市政协主要领导的驾驶员,自2004年8月到2008年3月,他虚构工程招投标、合伙做外贸生意、投资基金等各种用途,以月利率1.5%-12%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单旭波、毛华军等33户个人或单位非法集资26294.08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前期集资款、赌博、支付高额利息、购买高档房产、汽车、购买土地厂房等。至案发止,尚有4038.935万元未归还。

  吕伟强案发后自动投案,系自首,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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