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昨天,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程子林解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时透露:实际工资没有涨,但平均工资涨了,这不能算统计上的虚假。
近年来,有关“平均工资”的统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社会上反映最多的,是平均工资与老百姓切身感受不一样,平均工资未能真实反映工资差异。程子林介绍说,平均数是统计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也是非常有用的指标,在统计学里面有一个基础地位。中国是一个巨型的总体,如果没有平均工资这样一个指标,就很难找到一个代表性的东西来说。中国的某一个阶层、不同的行业的工资水平是多少,不能拿某几个人来说事。某一个老总年薪6000多万元,某一个人月收入几百元,这都不能客观反映总体水平。
程子林说,平均工资指标和大家的切身利益也有关系。比如说社会保险费的交纳,比如在一些民事行为、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标准,包括国家赔偿,都是和一个地方的平均工资水平和城市市民、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是按照这个水平的多少倍来赔偿的。
程子林还表示,统计造假的原因非常复杂,多年来这个问题也一直没能得到完全解决,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加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