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支持力度。财政部日前会同商务部发布了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与以往的补贴政策相比,2009年的补贴政策一方面扩大了补贴范围,另一方面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调整后,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将增加至10亿元。
根据公告,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