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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推动科技金融体系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3日 15:30  中国科技财富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国务院早在2003年就部署科技部牵头启动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战略研究工作,并于2006年1月颁行《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这部《规划纲要》首次明确了我国未来发展的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路径是走自主创新道路。

  三年:坚实的一步

  从某种意义讲,这次科技规划也可以看成是对中国下一个三十年发展模式的前瞻性探索。它从多个侧面都诠释了技术创新与金融深化之间的相互支撑和促进作用,并在相应的政策手段上加以落实和体现。经过近三年的落实,目前的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首先,以落实《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为契机,制定了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文件,建立了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调机制。科技部将涉及创业投资、银行、资本市场、保险机构、债券等利用全社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事业发展的工作统筹为科技金融工作,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税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制定并出台了科技金融方面的九个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支持自主创新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第二,创业投资走出低谷,增长快速。2007年全国创业投资机构总数达到383家,比2006年的机构总数增加62家,增幅为20%,为历年来增加机构数量最多的一年。创业投资管理的资金总量已达到1112.9亿元, 比2006年增加了449.2亿元,增幅为67.7%,达到有统计以来的最高值。同时,我国也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创业投资接受国。

  第三,成功地进行了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在科技保险方面,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武汉市、成都市、沈阳市、无锡高新区、西安高新区、合肥高新区、苏州高新区等12个市(区)确定为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2007年全国共实现科技保险保费收入约15.87亿元,风险保额达685亿元,参保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100家,赔付11.75亿元。

  第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施行顺利。2007年8月,财政部、科技部制定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吸引和带动民间资金增加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引导基金将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和投资保障4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机构,2007年引导基金安排1亿元资金对50家风险投资机构和5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资助。

  第五,在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目前已有39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挂牌交易,“新三板”试点已取得成功。

  此外,银行对科技企业的创业贷款规模、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自主强度等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扩大和提高,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都开始发挥重要作用。

  2009年:七面推手完善体系建设

  科技部是国家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也是科技金融工作体系建设部门。为使科技金融工作更进一步,2009年科技部将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和机构,在七个方面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促进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具体包括:

  (1)研究制定设立科技支行的政策;

  (2)研究提出在银行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和在审贷委员会设立有表决权的科技专家的机制;

  (3)继续对设立科技银行共同开展研究和推进工作;会同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对银行开展股权投资进行研究,落实软贷款和特别融资帐户政策,争取以创业投资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为试点开展股权投资;

  (4)与银监会协商,集成科技和金融资源,联合制定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若干意见”;

  (5)贯彻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科技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与科技合作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通知》,研究提出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与农业科技贷款的联动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6)建立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合作关系,签署合作协议,发挥其网络优势,带动地方科技部门、农业科技园区,结合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开展对科技特派员的授信业务,在农村试点开展农业科技小额贷款业务;

  (7)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进行协商,确定科技项目的推荐程序、标准和材料,协调部内相关司局和中心推荐需要贷款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科技部组织科技专家、金融专家共同论证后,统一向银行提出推荐。

  二、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具体包括:研究制定贷款贴息办法,抓紧制定设立“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研究建立“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三、开展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具体包括:开展全国科技部门和高新区建立的科技担保机构调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和问题,提出相关研究报告;与科技支行相配套,集成地方政府、科技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的科技担保机构的资源优势,形成科技担保网络;研究建立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科技担保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贷款进行的担保给予补助。

  四、深化科技保险试点。近期,我们将会同中国保监会重点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产业风险管理研究和科技保险新险种研发(重点拓展高新技术企业对外合作保险和国内推广高新技术产品应用保险等险种),希望通过支撑计划支持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国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创业投资的方式、方法,争取试点启动。

  五、继续开展科技债券工作。继续组织发行第三期国家高新区企业债券,研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债券方式直接融资,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发行高新技术企业债券融资问题。

  六、继续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科技部和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在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方面的培育工作力度,推动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及高增长的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近期,重点将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企业的标准和评价体系,举办培训指导地方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以及深化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新三板”试点等方面开展工作。

  七、继续积极推动创业板市场出台。应该说,目前正是推出创业板市场的较好时机。推出创业板市场,一方面把高质量的公司规模化地投放到资本市场,改善资本市场的供给结构;让公众投资者切实分享企业成长的利益,另一方面实现这些处在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完成规模化融资,快速做大做强;同时也为创业投资提供一个有效的退出渠道,让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者腾出力量进行下一轮孵化活动。中国资本市场缺的不是资金供给,缺的是优质、高成长的上市公司。

  文/ 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房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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