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黄武锋
在财政部修改发行规则后,首批“打包”的地方政府债券昨日发行。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的消息,这批地方债发行总量为120亿元,中标利率为1.82%。
根据公告,此次发行的120亿元地方债发行人包括吉林省政府、青岛市政府、湖北省政府和青海省政府,发行规模分别是30亿元、11亿元、50亿元和29亿元。其中,青岛市政府债是迄今为止发行的第一只计划单列市地方债。四期债券都将于4月23日开始计息,4月29日上市交易。
财政部此次将四笔地方债“打包发行”,执行同一利率,原意在缓解地方债发行压力。然而,从当日发行结果来看,这一调整发行规则的初衷并未实现。1.82%的中标利率,与4月17日发行的江苏债利率持平,略高于目前1.79%的3年期国债收益率;参与投标资金量193.1亿元,1.61倍的认购倍数也与前几期发行的地方债较为类似。
从效果上看,“打包”仅提高了承销发行效率。
与之相比,同日发行的国开行金融债获得了近四倍的超额认购,市场流动性依然充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期债券虽然是“打包发行”,但在上市交易后仍将是分开交易,事实上并不能解决其流动性问题。而此前上市的多期地方债均出现了首日零交易的情况。
另外,地方债的“打包发行”,实际上将不同地方政府的信用差别“抹杀”。这意味着除了流动性溢价外,信用风险溢价将不会在未来地方债招标中体现出来,从而更加确认了该批地方债的“准国债”信用。
29日,还将有河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三期地方债“打包发行”,发行量分别为40亿元、36亿元和30亿元,总量达到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