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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被诉集资诈骗当庭翻供(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 06:36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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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在法庭陈述时翻供,称她没有诈骗。早报记者 葛熔金 图

  东方早报记者 葛熔金 李云芳 

  昨天上午9时30分,28岁的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在被关押了两年后首次出庭受审。在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区4楼的大法庭,检方以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亿余元对吴英提起指控。

  2007年2月7日,吴英被东阳市公安局刑拘。当年检方起诉的罪名为“非法吸储”,昨天开审的罪名显然已经升级。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针对检方提起“集资诈骗”的控诉,吴英的辩护律师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吴英借来的巨额资金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诈骗,也成了控辩双方争论焦点,但并未当庭宣判。

  对发家史还是避口不谈

  “如果不被抓起来,公司继续经营下去,还是能够赚钱的,欠的钱肯定能还上”,昨日在庭上吴英反复强调这句话。而对公诉人就她发家史和公司运营情况的多次询问,吴英略显不耐烦并几度反问公诉人,但她承认2006年成立8家公司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或1亿元都是借来的,此前自有资金只有1000万左右。

  金华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名义,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

  公诉人表示,“事实上检方已知跟吴英有过大笔借贷行为的共有21人,而在起诉书中只涉及其中的11人,这主要是因为其他10人在案发时,吴英付给对方的本金和利息合计总额已经大于借贷本金。”

  在法庭上,公诉人还拿出了2007年5月8日对吴英的一份问询笔录,该笔录上吴英承认个人消费1000多万元的事实,其中包括价值3万元的“迪奥小背心”、数万元一套的“迪奥化妆品”、7万元的“夏奈儿”皮鞋等。此外,五星级宾馆请客吃饭花费7万元,二三万元算是较为普通的。该笔录的内容,主要证明吴英涉嫌个人挥霍。

  但吴英在随后的自我陈述中,却当庭将以前诸多供词推翻。她表示,这些话是当初在看守所有人故意诱导她如此表述的,那位诱导者还告诉她这样表述能早日取保候审。随后,吴英辩称,她本人没有诈骗、非法集资和挥霍,借来的钱全都用于公司经营。她坚称,涉案的巨额资金只是双方自愿的借贷。

  激辩借款是否属于诈骗

  “集资诈骗的最高刑期是死刑,我们要为她做无罪辩护。”吴英辩护律师杨照东向早报记者表示,两次起诉的变化,体现了包括罪名在内共三个方面的变化:其一,一审从基层法院改为中级法院。区别是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最高只能判处15年徒刑,而中级法院却有权判到无期徒刑以上;其二,罪名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改为集资诈骗罪;前者最高刑罚是十年有期徒刑,而后者如果是自然人犯罪则最高可以是死刑;其三,第一次起诉时认定单位犯罪,此次则删除并改为个人犯罪。

  杨照东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以及其他定为“主观故意”的形式的认定。况且也没有达到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数界限。

  杨照东当庭表示,据他们所了解的情况,吴英的这些资金基本都用于公司经营,而且主观上希望能通过经营归还借款。如果不是案发,甚至不会出现这么大的损失。而且,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所以我们认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而且吴英借贷的钱基本是用于公司,被指控的大部分行为应属公司行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4月2日,一封由两位辩方律师杨照东、张雁峰起草的“司法鉴定申请书”已经提请至最高人民法院。

  在这封申请书中,两位律师要求“对吴英借款的金额、去向,吴英及本色集团资产价值等进行司法鉴定”。尤其是“吴英借款的资金流向”一项,即哪些钱用于公司经营、哪些钱用于还款、哪些钱用于个人挥霍,这些用途的司法鉴定将关系到这些借款是否属于诈骗,从而影响到吴英最终的刑事罪名。

  但吴英在回答检方提问时表示,在与林卫平、杨志昂发生借贷关系之前,她并不认识对方。

  共借9亿已还6亿

  “我一共借了9个多亿本金,其中已经归还了6亿左右,还有3亿多尚未归还”,吴英法庭上亲口承认,她最早开始涉足借贷是在2005年左右,第一个放贷人是毛夏娣,当时没写多少利息。起诉书显示,2005年5月,吴英以集资为名从毛夏娣处非法集资762.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762.5万元。

  这就意味着吴英的疯狂借贷路应该始于2005年的5月,而此后吴英的借贷频率越来越密集。在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间,吴英就向21人借贷超过9亿,其中涉及金额最多的林卫平一人就高达4.74亿元,这些借贷主要集中在2006年中期。

  在此期间,吴英为了吸收更多存款也频频挑高借贷利率,利率也由起初的每年30%不断攀升,其中一笔900万元的借贷的利率甚至开到了每年400%的惊人数目。

  同时,为了进一步得到借贷方信任,吴英还在借条上动手脚,选择一些特殊的操作方式,将本息直接合计写入借条,其中一笔1400万的借贷,借条上显示的却是6810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多次询问吴英,“每一笔借款的流向,能不能说清楚”,“第一个出现亏损的项目”。吴英表示,“炒期货”总共亏损4700万元,但在炒期货的过程中,仍支付给债权人利息。另外一笔支出是2311万元的珠宝,还有投资房产约1.3亿元。同时,她承认现在看来每个项目都是亏的,利息太高了。

  庭审花絮

  “吴英比3年前瘦了许多”

  东方早报记者 葛熔金 李云芳 

  昨日上午9时30分,“吴英集资诈骗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8时35分,早报记者来到金华中院,门口已经站了不少法院的工作人员,恰巧此时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妹妹吴玲玲等10余人组成的亲友团也刚到法院,成员以女性居多。

  吴英案的审判庭位于金华中院审判区4楼的大法庭,该庭也是法院最大的一个法庭,能容纳百余人。到场旁听此案的有七八十人,除了吴英亲友和来自国内众多媒体记者外,还包括浙江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人,还有吴英的一些债权人。

  被分为3堆放在审判区一角的吴英案案卷格外显眼,这些共160卷的案卷全部叠起来估计有近1米高。

  吴永正一行人进审判庭时,离开庭时间还有约40分钟,不少记者也趁机上去采访吴永正。在采访中,吴永正表示,“她(吴英)就是一个小女孩,但她非常乖。不会去害别人,她错就错在年纪轻、社会阅历浅,而且用人不当,容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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