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市的天津和辽宁债利率均高于此前各地债券利率
记者:王迎晖
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14日发布的公告,辽宁省和天津市政府债券开始发行。不出此前市场预测,地方债利率继续上升。天津市政府债券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8%,辽宁为1.75%,均高于此前发行的各省区市政府债券的利率。
从4月3日国内首只地方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正式上市交易以来,各地债券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分别为:新疆债1.61%、安徽债1.60%、河南债1.63%、四川债1.65%、重庆债1.70%。总体来看,地方债利率明显呈现出逐步上行的趋势。
虽然市场对地方债利率持续上行已有所预见,但上行幅度和速度仍然令各方有些吃惊。“这种情形是市场供需作用的结果”,业内人士说。首只地方债新疆债上市以来,地方债成交清淡,屡遭市场冷遇。总量30亿元的新疆债首日只成交156.40万元,且跌破了面值。随后在8日上市的安徽债出现了“零成交”的场面。在此之后,地方债利率开始上行。
市场人士分析,地方债受冷落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地方债自身的劣势,地方债票面利率过低,规模偏小,流动性也较差,使得地方债不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二是市场环境的原因,目前市场上债券种类可选择性较多,同时国内宏观经济向好预期也导致整个债券市场面临调整的压力。虽然地方债利率呈上行趋势,但在宏观面的作用下,目前偏冷的交易情形可能仍会持续。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天津债和辽宁债(一期)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天津市政府债券计划发行26亿元,实际发行面值26亿元。辽宁省政府债券(一期)计划发行3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3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3年,2009年4月1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16日发行结束,4月20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14日(节假日顺延),2012年4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据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2009年4月份上半月部分省区市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山东省(一期)将于15日招标,计划发行额为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