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选定上海和广东省4城市试点 交行中行或抢上海第一单
东方早报记者 黄武锋 姚伟 孙雯
继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其他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总计65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后,人民币国际化昨天又迈出重要一步。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发布有关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活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对此,中国银行(601988)、交通银行(601328)、建设银行(601939)、浦发银行(600000)等多家国内商业银行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已做好全面准备,如有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即可开展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业务。
相关银行已确定试点企业
开展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最早见诸国务院正式文件,是在去年12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30条”)。同年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也正因如此,我们当时就开展了系统的研发和调试工作,到现在用一句话形容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对获批消息,一国有大行人士显得较为兴奋,但他同时也指出了仍存在的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只是获准开展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地区,并未明确哪家能做。”
“毕竟大家都想做第一单,现在大家都要等待监管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出台。”该人士说。
话虽如此,但对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试点获批的消息, 国内商业银行的热情已表露无遗。中行、建行、交行、浦发相关新闻发言人均明确表示已准备就绪。另据相关人士透露,除系统调试外,有关银行已确定了参与贸易结算试点的企业,甚至境外的相关结算代理银行也已基本确定。
相关人士透露,在上海有关方面上报的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方案中,中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有望抢到第一单。至于其他银行是否能跟进,也并不需监管机构批准“证书”,只要系统成熟、平台搭好通过验收就可进行。具体操作模式上,目前则有几种方案,具体要看国务院批复的最终办法。
据了解,方案之一,是先期仅用人民币计价,境外企业可在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开设人民币账户,境外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换汇。
另一种则是商业银行与境外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知情人士透露,中行拟签的代理行就包括有渣打银行、东亚银行、华侨银行等7家,交行拟签的结算代理银行也达到4家,但大体范围仍只限于亚洲地区。
国际金融中心“加速器”
“上海可以做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了,剩下的只是操作层面的事。”上海市政府研究室任新建博士指出,随着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开展,首先是银行国际业务的实力必将得到增强,其次也将促进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
“当用于结算的人民币越来越多,境外企业机构手中持有的人民币多了,也就需要一个离岸中心来操作。” 任新建说,“开展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则意味着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更进一步,也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更进一步。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币真正国际化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也就基本建成了。”
也是从这点出发,任新建对国务院此次分别批准广东、上海试点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举动进行了不同的评价。他说,就广东而言,可能是更偏重其发展贸易,推动国际贸易发展;而就上海来说,则更偏重把上海打造成为人民币结算中心,贸易结算可以多地开展,但外汇、人民币交易结算仍是在上海。
据悉,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国家对上海也确实寄予了厚望,除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外,包括外资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试点、外资企业在A股IPO等试点政策也在加紧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