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东亚区域合作 赢取弯道超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 18:28  《新财经》

  文/苗子瑜 张建平

  金融危机当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各经济体应抓住机遇,通过发展FTA加强区域合作,或许能迎来“弯道超车”的机会

  2000年以来,在世贸组织所代表的多边贸易合作机制运转困难、FTA(自由贸易协定)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兴盛以及东亚区域合作整体推进缓慢的背景下,东亚各经济体纷纷加入了缔结区域或双边FTA的浪潮之中。

  缔结FTA前三甲:

  新加坡、日本和中国

  近些年来,东亚FTA发展迅速,特别是2003年“坎昆回合”谈判失败后,亚洲尤其是东亚区域内国家和地区将经济贸易合作的领域由“多边”转向“双边”,相关双边自由贸易谈判进程提速,缔结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生效的协定数目增加较快。截至2008年12月中旬,东亚国家和地区已经生效的区域或双边FTA达到31个,“坎昆会议”之前共有5个,分别是AFTA、“日本—新加坡FTA”、“新加坡—新西兰FTA”、“新加坡—EFTA”、“新加坡—澳大利亚FTA”,2003年9月之后,东亚区域内新生效的FTA达到23个。

  新加坡、日本和中国是进行区域或双边FTA谈判并缔结协定最多的三个国家,已生效的FTA数目分别是10个、8个和6个。自1955年加入关贸总协定(GATT)后,日本长期以来从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其从“二战”后的战败国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对双边自由贸易体制兴趣不大。但近几年来,特别是“坎昆会议”之后,日本政府和民间对双边FTA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日本谈判代表在会议之后宣称今后将积极关注双边FTA,2004年8月2日的《产经新闻》中强调在目前世贸组织体制难以彻底改革的现实下,FTA将成为世界自由贸易谈判的主流。在日本缔结并生效的8个FTA中,全部为双边性质,而且其中于2007年生效的有2个,2008年生效的有4个。可以说,日本正在迅速加快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FTA谈判和签订协定的脚步。

  新加坡在东亚区域内的FTA整体发展的进程中先行一步,不仅作为AFTA(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成员推进其稳步发展,而且积极与区域内外国家和地区缔结双边FTA。新加坡政府认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可以加速贸易自由化的趋势,强化多边贸易体系……通过降低出口货物的关税、简化海关手续、加速各种商业和专业服务的市场准入,使本国商人在进入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场时更为便利,相对而言,也能获得更好的投资条件等,从而加强贸易流和投资流。” 新加坡在FTA战略上的积极态度反映了其未雨绸缪和勇于超越东南亚经济合作领域的胆识和决心,也反映了其对自由贸易孜孜不倦的追求。

  在东亚国家地区内新生效的FTA中,双边FTA成为主要内容,在总共28个FTA中,只有AFTA和《亚太自由贸易协定》是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其他均为双边FTA,占全部协定的比重为93%。可以说,双边FTA已经成为东亚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投资合作最为重要的手段和形式。

  谈判不求一步到位,周期逐渐缩短

  东亚各经济体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此,无论在缔结域内还是域外双边FTA时,都本着最终顺利完成谈判、签订双边FTA的目的,所以,在很多问题上并不是强求一步到位,而是遵循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常先展开货物贸易谈判、再向服务贸易以及技术合作、知识产权、劳务输出和投资领域等有序展开;二是在降低和取消关税科目的税率方面,税率水平的削减也多是逐步实施的;三是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减免税收、政府采购降低门槛等领域也是依次放开和扩大的。

  例如,2002年11月,“中国—东盟FTA”谈判正式启动于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继而于2004年11月与东盟签署《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7月开始实施),对7000多个税目的产品逐步降低和取消关税。2007年1月,双方又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东盟十国12个服务部门的67个分部门和我国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相互做出进一步开放承诺,并于7月开始实施。目前,双方正继续推进投资领域谈判。又如,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也是于2003年下半年签订后,又先后经历了2004~2008年5个“补充协议”而不断走向完善。同样,东亚其他国家所签订的双边FTA也绝大多数遵循着相同的逻辑推进过程。

  在早期双边FTA谈判中,由于谈判经验缺乏、双方既要顾及国内各利益集团的现实需要,又要争取以达成协定为目标与谈判对象“求大同、存小异”,因此谈判双方都谨小慎微,常常耗费大量时间并经历多轮次的谈判过程才能达成最终协议。随着区域内研究双边FTA可行性的理论深入和谈判、缔约实践的不断增加,各国家或地区在进行新双边FTA谈判和缔结时已经能够做到有理可循、有序可循,因此新协定的“可行性研究——多轮谈判——签订协定——完善协定——全面生效”的周期不断缩短。例如,日本在与新加坡签署第一个双边FTA协定,从1999年12月提出到2002年11月生效经历了近三年时间,而2008年一年内日本就新签订了4个双边FTA协定。

  东亚经济一体化有待突破性进展

  东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主要包括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10个经济体。东亚与北美、西欧并列为世界三大经济中心,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地区,随着生产要素流动和贸易、投资的联系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演进将是大势所趋。东亚“10+3”协调机制、东亚峰会等官方合作机制为区域协商和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不仅提出了最终建设“东亚共同体”的长远目标,还详细研究和讨论了近期和中长期的具体合作渠道和措施,在整体推动东亚区域合作和扩大合作领域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截至2008年12月底,东亚各经济体均已缔结和生效两个以上双边FTA。可以说,东亚各国家和地区均已卷入了双边FTA发展的浪潮,随着FTA谈判经验的积累和经贸合作共识的增加,东亚双边FTA还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然而,与北美和西欧的经济一体化发展水平和广泛的经贸合作程度相比较,东亚合作的整体推进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官方合作机制还比较松散,亦未生成任何实质性的区域层面的经贸安排和合作组织,作为推动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主渠道的“10+3”机制目前还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式组织,仅仅是各国交换意见、促进合作的平台。区域层面的多边协调机制化和合作制度化的推进之路还很漫长,短期内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东亚经济一体化会取得突破性进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东北亚三个经济大国(中、日、韩)截止到目前尚未缔结任何形式的双边FTA,仅中国和韩国在《亚太贸易协定》中达成松散的协定,涉及合作的领域和深度都比较狭隘。这也是东亚经济贸易合作全面铺开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障碍,只有三个国家达成实质性的自由贸易协定,东亚经济一体化才会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