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财政部发行2009年第一期、第二期电子式储蓄国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3日 16:54  财政部网站

  2009年4月3日 来源:新华网

  财政部3日公告称,决定发行2009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分别为150亿元和50亿元。根据财政部公告,这两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发行期为2009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这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4.00%。

  这两期国债从2009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2014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这两期国债实行实名制。

  这两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