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昨日,有消息称,目前上海保监局已与税务总局就上海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达成协议,延税金额可能每月600元,试点之后可能再调整,在上海试点2至3年后有望在全国推广。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从3月19日保监会、税务总局牵头组织相关保险公司的内部闭门研讨会上透露出的信息来看,目前讨论稿的延税金额是每月500元。
其实,有关个人养老金计划取道延税之路的讨论已有两年之久。早在2007年9月,关于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运营机制的论证报告便已完成。作为前期试点机会最大的城市,上海保监局会同当地金融服务办公室及相关寿险公司与养老公司启动政策研究。之后,由国税总局人士参与的大规模市场调研随之展开。
3月中旬,前期参与调研的多间沪上寿险及养老险公司负责人再度被上海保监局召集,会同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就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计划技术、政策等问题深度磋商。
业内人士普遍表示,一旦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成行,保险公司将是最大受惠者。
东方证券分析师王小罡表示,此举意味着长期限制养老险(年金)发展的因素——缺乏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望破冰。他预计,中国的年金规模有望在2010年增长到4000亿元,2030年将增长到15万亿元。即年金业务增速有望超过寿险12%-15%的长期年均复合增长率。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对已经有养老金公司的保险公司来说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