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 苏海萍) 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衡阳依法对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贵亭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及单位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贵亭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5年,被告人刘贵亭利用先后担任哈尔滨铁路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理、北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之便,挪用公款9999.98万元人民币,贪污1337万余元人民币;同时,受贿人民币50万元。此外,被告人刘贵亭作为北亚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其单位利益,代表单位行贿人民币202万元、美元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