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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滞销,区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记者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采访,发现当地很多干部对区政府下达的卖房任务感到苦不堪言,怨声一片。
卖房任务写进红头文件
今年1月14日,寒亭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寒政发20093号),明确要求全区副科级及以上现职干部,每人至少销售一套住房,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从所在单位已认定的全年招商引资额中扣减。
随后不久,寒亭区房产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机关干部购买(引荐)商品住房的考核认定办法》,要求全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每人至少购买或引荐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至6月30日;并对完不成任务的如何从所在单位招商引资额中扣减做出详细规定;并同时表示,对考核结果每月予以通报。
对于这项任务,寒亭区负责人在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每月评比通报,完不成的要扣工资。
记者了解到,在区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副科级以上干部卖(购)房政策初见战果,1月中旬到3月20日,已有53个区直部门单位所属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购房或引荐购房306套。当地媒体称“寒亭区促进住房消费增长见成效,房产市场呈现强劲反弹势头”。
高压之下干部吆喝卖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对记者说,自从文件下发以来,许多机关干部无心工作,整天都在想办法卖房子,可现在房地产市场低迷,引荐给谁?
该区一名干部说,春节后到现在,他揣着区里的红头文件,四处“吆喝”卖房,“文件都翻得起了毛,却没找到一个买家”。记者接触的另一位副科级干部反映,单位要求推销不出去就自己买,几乎所有的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有住房,没必要再买一套;另外买一套房至少需要20万元,个人就是想买一般也买不起。
面对刚性的卖房任务,为了不影响本单位在区里的考核,区直不少单位想出各种办法。一些强势部门甚至考虑在所属干部实在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由单位出资购买;相对弱势的部门则出台“高压政策”:工作可以放一放,但卖房任务不能放,任务完不成的扣发工资。 ■据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