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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明确成品油调价规则

  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跌幅超过4%即调整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昨天表示,25日进行的成品油价格调整是根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的。即: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彭森在昨天召开的2009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说,根据去年底形成的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其实是有降有涨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关要逐步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经常性情况。”他表示,这次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超过了20天,发改委经过观察和研究,决定上调油价。 对于一些群众把当前国内成品油价格与美国市场价格进行对比,认为国内油价高了的看法,彭森表示,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低于除主要产油国之外的多数国家油价。与美国油价的比较,应看到二者的口径是不同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包含消费税,去掉消费税后价格水平是差不多的。

  对于社会各界非常关心的电价改革问题,彭森表示,电价改革问题比较复杂,要与电力市场的形成与完善相适应,逐步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正常的电力价格传导机制。他称,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应逐渐由市场决定,输配环节由于属自然垄断性质还是由国家定价。考虑到当前的经济形势,国家在调整销售电价的问题上将非常慎重。对于电煤价格,彭森则表示,要通过推动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逐步稳定电煤价格,切实保证市场供应。

  彭森还表示,今年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缩减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规范审核程序。他透露,《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正在抓紧修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可能会减少一半左右。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增强企业投资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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