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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宗苗淼) 3月25日零时起,我省成品油价格上调。其中,轿车常用的93#汽油,已由4.99元/升上调至5.22元/升;目前农用车所用0#柴油,零售价由4.81元/升上调到4.96元/升。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此次为成品油价格新机制下的首次上调。
成品油价格新机制致调价灵敏
“目前我的车每月大概使用100L汽油,现在涨到5.22元/升,每月大概要多花20多元钱。”开了十几年私家车的车主赵先生表示,此次涨价是快了点,“但还能接受”。同时他担心,这可能会影响到目前私家车车市场。
据了解,继去年12月18日以来,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启动后,我国燃油价格对国际市场反应更加灵敏。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启动前后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曾经两次下调了成品油价格。
此次,我省物价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同时按照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3月25日,首次上调成品油价格。
93#汽油零售价上调0.23元
25日起,我省提高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提高。我省90#汽油最高零售价由每吨6195元调整为6485元,每吨提高290元;0#柴油最高零售价由每吨5565元调整为5745元,每吨提高18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
据悉,93#汽油零售价原来4.99元/升,此次涨到5.22元/升;0#汽油零售价由原来4.81元/升,此次上涨到4.96元/升。
尽管价格上调后93#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5.22元/升,但昨日记者发现,在石家庄某加油其标牌价格却为5.12元/升。
对此,省物价局价格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而且,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成品油批零价差每吨须≥300元
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成品油到零售企业的,每吨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在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另外,用户和民营批发企业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铁道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每吨分别为6130元和539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5730元和4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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