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亏损央企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5日 17: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日发出通知,对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作出严格规定,要求中央企业有效管控风险。在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中,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严格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现金流紧张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指定专门机构对从事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向国资委报备。通知特别强调,资产负债率高、经营严重亏损、现金流紧张的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据悉,此前,国资委已将通知发至各中央企业。按照要求,中央企业对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在境内外开展的各类金融衍生业务进行了清理,并已将清理整顿情况上报国资委。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中国远洋东方航空中国国航等中央企业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相继爆出巨额亏损。

  违规开展业务造成损失将被追责

  在通知中,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审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违规从事相关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规章开展业务,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据悉,国资委将据此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违规事项和重大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报虚假信息、隐瞒资产损失、未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发生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将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 据新华社

  新闻背景:央企衍生品业务遭巨亏

  从2001年至今,共有31家央企获得从事相关业务许可证,但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所有涉足外汇、进出口业务的中央企业都在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金融危机使多家央企爆出衍生品业务巨亏。中国远洋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约有40亿元浮亏。东方航空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损失约62亿元,国航燃油套期保值合约截至去年底公允价值损失也高达68亿元。据新华社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