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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全面清理央企金融衍生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5日 12:02  法制日报

  未经批准的赶紧收手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辛红 今后,中央企业从事衍生品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禁止投机。最近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全面彻底清理,已经获得境外期货许可证的企业,对于超范围、持仓规模较大的业务,要立即停止,并限期退出,企业应逐步减少仓位或平仓。

  国资委此次要求企业彻底清理,对于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应当对交易品种、持仓规模、持仓时间等进行审核检查,对于超范围经营、持仓规模过大、持仓时间过长等投机业务,应当立即停止,并限期退出;对于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已经开展的业务,企业应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现阶段应逐步减少仓位或平仓,在未获得批准前不得开展新业务;对风险较高、已经出现较大浮亏的业务,企业应当加强仓位管理,尽力减少损失,不得再进行加仓或挪盘扩大风险;对属于套期保值范围内的,暂未出现浮亏,但规模较大、期限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敞口较大的业务,企业应当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测系统,建立逐日盯市制度,适时减仓,防止损失发生。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金融衍生工具是一把“双刃剑”,运用不当或滥用会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中央企业必须增强风险意识,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口。

  国资委强调,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规章开展业务,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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