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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东京3月23日电】二战时期被强掳的45名中国劳工状告日本政府及加害企业一案的原告方因不服二审判决,23日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2003年2月,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做苦役的45名中国劳工向福冈地方法院提出索赔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及加害企业三井矿山公司和三菱矿业公司(现三菱原料公司)公开谢罪并进行赔偿。2006年3月,日本福冈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强掳劳工和强制劳动的事实,但却以“诉讼时效”已过和“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不服,向福冈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去年4月,福冈高等法院审判长石井宏治就本案发表二审司法意见,提出了和解劝告,请求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对以和解方式解决问题给予积极的考虑”。但因日本政府拒绝,和解努力最终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