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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个人可买,利息免税
东方早报记者 黄淑慧
财政部网站昨天公布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细节,这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是以地方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债券将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具体为“2009年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债券(XX期)”。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
16公司参与招标发行
财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由财政部代理,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
根据财政部、央行、证监会此前联合发布的通知,共61家机构成为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主要成员为中外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全国社保基金。在这61家机构中,甲类成员16家,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以及银河证券、国泰君安、平安证券、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另有中国人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地方财政部门指定观察员现场观察招标过程。中标的承销机构可以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
对于个人能够购买的问题,财政部明确表示,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可以购买。
这意味着,个人可通过开设的股票和基金账户购买地方债。
财政部表示,这次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同时,债券利率随行就市,投资者可以自己选择投资组合。
为便于地方政府债券的顺利发行,财政部同时明确,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通行做法,这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政策比照国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成熟一期发行一期
到目前为止,财政部根据中央投资项目配套和地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偿债能力等因素,对各地区发债规模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国务院审批后,2月中旬已经下达地方。
在这2000亿中,相应地中西部地区分配到的债券规模较大。
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正在积极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财政部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券发行计划,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尽快组织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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