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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操群
今年“两会”,住房公积金再次成为焦点。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案建议,鉴于住房公积金相关领域大案要案频发,政府应该考虑建立住房公积金银行托管制度,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托管人和参与人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同时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日常运作与信息披露。
全国政协委员张泓铭则指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
其实,自1993年取消福利分房以来,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一举一动,每每都牵动公众敏感的神经。
沉睡的千亿资金?
2008年3月13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报告中表明,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4107亿元,扣除风险管理基金等拨备资金后,仍有2186亿元资金沉淀账户,成为“睡眠资金”。沉淀资金占公积金总额比例达到了22.76%,仍远低于国外同性质基金的使用率。
“巨额的住房公积金呈‘睡眠’状态,其实是一种浪费。目前房价高企,许多低收入家庭与困难家庭买不起房,应该将这些‘睡眠资金’发挥作用。”独立财经撰稿人曹中铭表示。
而当《中国会计报》记者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时,一位工作人员对此非常气愤:“这是完全不懂的人在胡扯,住房公积金每天的存取量都相当大,房价的高企,更是让贷款的人络绎不绝。”
他表示,住房公积金比银行的保证资金需要量更大,而且应该更加可靠,而为方便居民贷款,就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数量做保证,否则,一旦贷款数额突增过大,而后续没有充足的资金,这就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更别谈保民生了。
墙内墙外,说法截然不同。
其实,对于住房公积金,公众更关心的是:这些资金有没有用到不该用的地方?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怎样解决?从这些方面来看,理应“唤醒”住房公积金的严格监管和科学使用。
加强信息披露
在住房公积金规模迅速发展的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缺陷和监管风险也大面积地暴露出来。
仅从公开报道的住房公积金案件来看,就从2003年的3起直线上升到2008年的18起,涉案总金额从2003年的1.16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10.8亿元。这些案件多为公积金行政管理者的挪用、贪污问题,充分暴露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用环节的监管缺失。
“信息披露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除非特殊保密情况,收缴情况和使用情况都应该公布出来,审计也要跟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接受《中国会计报》采访时,这样表示。
如果真能把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置于阳光之下,无疑会使目前的状况得到一些改观。
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做一些探索。“我们加强了网上平台的作用,现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更将信息透明化了。”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要收益,还是防风险?
“公积金的问题,一是急需扩大覆盖面,二是如何监管这笔资金的使用,保证风险和收益。”王珏林说。
事实上,风险与收益永远都是对等的,那么,作为公共基金的住房公积金,是要收益,还是防风险?
“公积金管理本身,要充分借鉴国外更成熟的管理体例,既要考虑它的增值,同时又要避险,所以投资的品种必须是低风险且有稳定回报的。”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如是说。
以北京市为例,这些年来,从未将资金用于投资国债,主要就是担心风险,“我们作为资金管理者,要对贷款人负责,防止呆坏账的出现,更不可能投资别的领域。”北京市海淀区管理分中心工作人员说。“不过,公积金与银行在住房贷款方面的竞争非常激烈,而公积金由于贷款利率低,有保证,切了银行很大一块蛋糕。”
而面临竞争压力,公积金是否应如同银行一样寻求投资的多元化呢?
张泓铭认为:“把政府管理比照银行经营是一种误导:在管理目的上,银行要盈利,而政府是公益;在接受管理意愿上,居民银行存款出于自愿,而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在管理投资上,银行经营要投入资本金,而政府管理住房公积金则不需要;在管理支出上,银行存款利息是商业利息,而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低于银行。两者之间完全不同,而且模糊了政府作为公共管理机构的非盈利性质。”
可见,在住房公积金的运用上,防风险是第一位的,而收益在目前仍以稳健操作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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