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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拟对住房目标做出改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3日 06:56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朱烁 赵阳) 充分吸取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反复推敲和修改,共修改17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7处。记者注意到,其中把“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改为“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七处重要修改基本集中在报告第三部分 “积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让所有人都当业主固然是个美好的远景,但国家出钱出政策首先是解决群众住房需要。近日来,全国人大代表围绕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房地产业各抒己见,虽然观点各有不同但大家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把国家的资金和政策用在刀刃上,首先保证群众有房住。根据代表审议意见,政府工作报告拟定把 “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改为“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把“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今年拟安排430亿元,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房建设”,改为“今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3亿元,加大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实施少数民族四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此外,报告把“铁路、高速公路、农田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序作出调换,改为“农田水利、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今后水电也将作为清洁能源的重点发展点,报告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条中,把“积极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改为“积极发展核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

  按照议程,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在今天9时举行闭幕会,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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