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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高初建
在旁听一些政协小组讨论的时候,记者发现,很多政协委员非常关注提案的落实情况。不仅关心自己的提案落实得怎么样,也关心其他委员的提案是否得到落实。
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特有的一项民主权利。每件提案均需经过提案委员会按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审查立案才能成立,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本身具有严肃性。提案对所反映的问题需进行科学论证分析,因而具有科学性。同时,提案是有可操作的具体建议,具有可行性。与此相对应,提案的办理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有一套规范的工作程序,要求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复。
记者注意到,政协委员们越来越注重民主权利的行使,每件提案无不在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反复推敲,确保提案的质量,使之切实可行。有经验的记者,能够从委员们的提案中找到极有价值的采访线索。比如,今年政协第一号提案是致公党中央提出的有关就业问题的。从这一提案中,可以看出委员们在关心什么、当前的热点问题是什么。
毋庸置疑,提案需要有人去办理、落实。而提案办理的情况是否让委员们满意,是否能给公众一个答案,是否使提案发挥实际效果,则是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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