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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武岩生) 财政部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9年凭证式(一期)国债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4.00%。
公告显示,本期国债发行期为今年3月16日至3月25日。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自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另行通知。
记者查阅2008年最后一期国债利率,2008年10月30日后购买的当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为5.17%,5年期为5.53%。
业内人士分析,下周一将发行的凭证式(一期)国债300亿元三年期票面利率较之前有了明显下降,隐现降息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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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兑取利息如何算
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6%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1.7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52%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69%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87%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