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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治:危机挑战劳资新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 10:42  南方周末

  在经济危机面前,久经争议的劳动合同法再次变得脆弱起来。一些地方政府纷纷试图出台劳动合同法的地方解释

  救企业、保就业还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这个命题再次摆在了决策者面前。

  两会期间,围绕实施一年的劳动合同法,“修订派”和“捍卫派”再次开战。过去的一年内,中国的经济由热转冷,劳动合同法从制定到实施也恰好暗合了这一经济周期。“修订派”认为,经济危机面前,劳动合同法将无法落实。政府应该首先保全企业,放松劳动合同法的执行,甚至有极端者认为应该暂停实施劳动合同法。“捍卫派”则坚持认为,即使经济危机,企业也应无条件执行新劳动合同法。

  与一年前不同的是,此次双方的矛头集中指向了经济危机。相比美国罗斯福新政期间加强资本和劳动力的关系,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更多的是充当了挡箭牌。当中国经济进入不景气时期,这项多灾多难的法律再次变得脆弱起来。

  强大的倒逼力量迫使中央政府出面表态。本周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面回应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不会因金融危机而修改。

  新法倒逼政府?

  一个从农村刚来城市的小孩随地大小便,没人会说;当小孩长成二十多岁小伙子依旧随地大小便,就不行了。“从前都没人管我,现在怎么管我?小伙子会这样反问。”翟继满逢人便讲这样一个故事。

  “劳动合同法就是这个管事的人。”翟继满比喻说。这位曾在企业、NGO从事过十多年人力资源管理的专家,从2007年就开始在各种场合为劳动合同法助威。

  然而,他的这种观点从2008年下半年即受到各种非议。倒闭的沿海企业认为,在中国经济下滑的情形下,正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造成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致使企业雪上加霜。“简单来说,新劳动合同法增加的是企业的违法成本。”江苏省一位社保局官员说。这些违法成本主要是指给员工缴纳的社保,以及裁员的成本。

  好比一只青蛙过去在温水中待习惯了,一旦换到热水马上就不适应。在劳动法专家看来,此次经济危机为企业找到了一个借口。上海、广州在此轮经济危机面前,也欲出台劳动合同法的地方解释。

  “企业倒逼政府无非是要求回到原来的用工灵活性。”翟继满说。用工灵活性的一个直接结果将是合同短期化。

  中国劳动合同法确实生不逢时,它是在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出口旺盛,劳动力短缺之下出台的,谁料到一年之后,全国有2000万农民工返乡,600万大学生未就业。

  这直接导致不少企业认为,是新法阻碍了就业。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谢增毅认为,保证就业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根本的冲突。就业岗位主要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经营。

  如果分析农民工失业的缘由,主要两种原因:企业倒闭导致岗位消失;企业产能、订单减少,不需要更多的职工。这些都是与企业经营状况有关。

  显然,即使取消劳动合同法,企业该倒闭的还是要倒闭。“自己出轨了首先想到妻子,只会骂老婆,而不是首先想到自己。”翟继满说。

  事实上,企业和劳动者是一对共生兄弟。经济危机面前,二者都是受害者。企业更快发展,劳工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多的保护。

  去年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为企业减负2000亿元,以求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用工岗位。

  长期与企业打交道的翟继满说,本来与劳动合同法并无多少关联的政策,比如缓缴社保也被下面解读为中央试图放松劳动合同的信号。

  今年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其实,这只是重申了劳动合同法第41条内容。很多企业误以为新的政策出台,甚至看有无应对措施。之前,很多企业之所以没有采用一次性裁员字眼,主要担忧经济补偿金,于是普遍选择“放假”或者协议离开、辞职等方式。

  南方周末记者 曹海东,实习生 韩晓君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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