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全四清 许长江
针对日益猖獗的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企业的维权成本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王银良在向两会提交的议案中建议,降低立案标准,加大打击力度。
据王银良介绍,目前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中出现了一个“怪圈”——越打越多,泛滥成灾!不断恶化的侵权环境,使企业的维权成本越来越高,从而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以王守义十三香为例,近10年来,每年用于打假的费用比产品研发的费用还高,而且品牌形象严重受损,加之2006年以来,由于原材料、工人工资及运费的大幅度上涨,迫使企业不得不提高产品的价格,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厂家的产品调价,又给制假销假者留下了丰厚的利润空间。
王银良告诉记者,驻河南全国人大代表集体在经过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后普遍认为:犯罪成本太低,而企业维权成本太高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要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健康有序发展,遏制日益猖獗的假冒商品泛滥,就必须填补当前严重的“司法漏洞”。
因此,王银良在提案中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降低对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及销售假冒注册的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建议由原来立案数额5万元改为3万元,对于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的,个人非法经营额应由三万元改为两万元;对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熏价值3万元或同时查获两种以上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价值2万元的应当立案。二是非法经营额应以生产厂家的市场价为准,不应按制假人的销售价格计算。三是对制假现场所查获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及制假设备,均应计入立案数额。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