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已提交部分草稿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07:21  金羊网-新快报

  吴邦国指出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不唱“对台戏”

  ■新快报特派记者 尹辉 张潇 陈志龙 陈红艳 陈琦钿

  "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断推进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吴邦国

  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吴邦国委员长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会议。

  吴邦国在报告中指出,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报告指出,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断推进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

  吴邦国在报告中指出,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今年立法计划

  立法项目: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侵权责任法、行政强制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精神卫生法、国防动员法等

  修改项目: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邮政法、统计法等

  关注修正国家赔偿法

  盼尽快出台国家赔偿法修正案

  最高检副检察长胡克惠昨天透露已提交部分草稿建议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国家赔偿法已走过14个年头。

  有关专家指出,国家赔偿法存在不少问题:赔偿范围较窄;刑事赔偿程序规定不合理;民事司法赔偿的规定范围有限;在刑事诉讼救济方面暴露立法缺陷;赔偿费用支付的规定不合理,赔偿范围、标准和简化赔偿程序等应是国家赔偿法修正的重点问题。

  去年10月2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国家赔偿法的修正提上了议事日程。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尽快审议出台。

  她说,国家赔偿法制定出台颁布已经10多年了,从赔偿的范围、金额、程序等方面还不完善。“有的案件办了,但是最后人民法院判决无罪,这样的案件,我们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赔偿。”不过她坦言,有些检察机关,在执法上不严格,甚至不公正,抵制赔偿,这类的案件他们都会下派工作组,到当地去依法纠正,现场督办,责令相关的检察机关,予老百姓应有的赔偿。

  她透露,他们已经提交了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正案的一些草稿建议,国家有关立法部门也已经进行了初步的审议,“希望这部修正案能早一点审议出台”。

  索赔还要赔偿机关确认?不妥!

  陈舒建议修正国家赔偿法,改变受害人“与虎谋皮”的窘境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当取消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中第九条和第二十条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规定,这样在涉及损害责任人为国家机关时,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就行政赔偿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以减少当事人与权力部门的直接冲突和摩擦。

  陈舒解释说,根据现行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要提出国家赔偿,首先要先向赔偿责任机关提出,得到其确认。这种“确认制”实际上是将作出侵害行为的机关“自己承认自己违法”作为索赔的前置条件,“这无异于与虎谋皮”。

  她还建议在国家赔偿法中明确规定:损害责任机关的赔偿责任由其财政供应关系的政府财政部门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负责执行。“按照目前的财政收支两条线制度,对公民侵权的机关自己没钱进行赔偿时,需要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如果财政部门不拨付就执行不了。但由于财政部门并不是当事人,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又没有强制执行制度,使得国家赔偿法成了无牙的老虎。”陈舒说

  关注制定社会保险法

  百姓盼社保变“全国通用粮票”

  吴邦国在报告中指出,常委会在上一届初审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较大修改,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险种分章作出具体规定。对职工群众最关心的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目前正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

  2008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草案对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作出了规定,社会反响强烈,很多群众希望尽快实行全国统筹,把社保由“地方粮票”变成“全国通用粮票”。

  报告解读

  保障民生民权是立法重点

  今年将三审行政强制法

  据法律专家分析指出,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等一系列法律将成为今年人大立法的重要看点,如何保障民生发展、规范公权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将成为今年立法精神的主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近日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会审议通过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也将首次提请审议,这是中国社会保障法体系中两部最重要的法律。社会保险法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民众的养老保险权益不会因身在异地而受损;社会救助法明确将农村低保标准写入法律,给予弱势群体法律保护。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对行政强制法进行三审,这部法律的立法核心是以法律手段限制和规范行政强制权力的使用。据介绍,当前实践中行政强制制度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乱”,包括“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另一方面是“软”,就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因此,行政强制立法拟从几个方面入手:明确行政强制的设置权,解决设置权“乱”的问题;统一行政强制方式,解决行政强制种类繁多的问题;规范行政强制程序,保障行政强制的公正性;完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制度,解决行政决定执行难的问题;规范行政强制权的主体,解决执法队伍“滥”的问题。

  在加强社会保障、维护民生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重点还将体现在约束和规范公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近日表示,中国正在从行政国家向法治国家转变,全能政府将让位于有限政府,这将体现在多部行政法律的制定和颁行上。

  (据香港《文汇报》)

    相关专题:

    2009两会经济报道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