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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从玖:发行制度改革思路业已形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02:56  金融时报

  李侠

  本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一直是备受市场各方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整个股票市场形成的初始环节,新股发行制度的模式、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整个市场后面各个环节的运行。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部主任朱从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综合考虑市场各方意见和建议,中国证监会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上将遵循三个原则,更加强调强化买方约束力,更加关注小投资者利益。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将遵循三个原则

  朱从玖表示,发行体制改革是今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重要任务和重头戏。中国证监会在综合研究了市场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希望通过发行体制的改革,使股票市场的运行从发行环节开始更加规范,进而促进整个市场的良性规范发展。证监会目前已经形成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思路。

  其一是股票定价要进一步市场化。他说,在以往发行体制改革与完善中,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建立了市场化的发行机制,包括询价制、保荐人制度等,但仍存在不足,带有一定的管制色彩,需要进一步对定价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朱从玖表示,“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会对发行人、承销商、保荐人等市场主体产生更加严厉的约束,让市场主体真正担负起责任。”

  其二是要强化买方的约束力。一方面买方约束力会对发行人形成严厉的约束,促使发行人更加慎重;另一方面,买方约束力还可以抑制诸如圈钱、发行价过高等行为和现象。朱从玖表示:“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需要有一个比较强的买方约束力匹配,否则买方价格就有可能不是很理性。所以买方的约束力对发行市场会是一个有效的制衡。”

  其三是在风险明晰的情况下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小投资人的利益。朱从玖说,虽然国际市场新股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案例有很多,但在我国市场上目前还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从我国市场长期发展情况看,新股发行上市后盈利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而中小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的意愿又很强烈。在此前提下,监管部门在进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就应当重视小投资人的意愿,并兼顾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

  谈到重启IPO和新股发行改革间的关系,朱从玖说:“我们要先完善体制,再实施启动IPO。”同时在重启IPO时机的判断上也将充分考虑市场信心,考虑发行人和投资人的市场意愿。

  他还透露,中国证监会正在考虑加强对申购报价环节的管理,加大在报价环节约束的力量,在申购环节报价人要负责,杜绝乱报价,高价不买,低价高买等现象。

  证监会倡导并鼓励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

  朱从玖表示,公司治理本质上是要解决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三者之间的代理关系问题,如果缺一角或某一角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则很难判断公司的治理状况。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股东没有到位。这既包括控股股东,还包括非控股股东,包括一些小的投资人。中国证监会要想办法或采取措施,一方面促使所有股东积极行使权利,另一方面也要创造条件来让股东能够更加便利地行使权利。

  朱从玖说,对上市公司来讲,监管是外部力量,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制约,是真正内生机制。同时这个制约机制在防止造假、违规、不正当关联交易等方面也最为有效。中国证监会在未来的工作中,将会在发挥上市公司的内生约束力方面做更多的努力。

  “我们倡导和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专门理财的机构,作为一个积极的股东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去。”朱从玖表示,专业理财机构有能力,有专业知识,有管理经验,信息量充沛,有社会影响力,未来要鼓励这样的机构多多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去。“这个道理就像让上市公司派一些独立董事一样,也是要让他们从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对上市公司产生制约。所以我们会在这个方面来积极加以推动。”

  积极扩大公司债试点促进公司债市场更好地发展

  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作,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对之加以论述。朱从玖表示,中国证监会下一步推动发展公司债方面的思路有两点:一是将稳步推进公司债券的试点,并积极扩大试点工作。同时在时机合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修订完善,使未来公司债的发展有一个更好的势头。二是鉴于公司债券把信用债券的概念引入到市场中来,一些风险可能会出现。作为监管机构将更加重视在监管机制的设计上给债权人提供保护机制,提供一些可以发现风险、识别风险,可以对发债公司进行监督的方法和机制。他也提醒信用债券的投资人要很审慎地关注信用风险问题。

  “最近允许上市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支持。”朱从玖表示,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的调整过程中,公司债将承担重要的作用,发展前景广阔。但发展的步伐必须适应市场对信用风险的适应程度,稳妥地向前推进。

  朱从玖认为,从200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试点办法以来,至今快两年的时间里,总体上公司债市场已经迈出了良好的发展步伐,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监管层也建立起了包括推荐制度、审核制度、发行上市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基础的制度。他透露,截至目前,已有16家公司发行了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已超过400亿元。目前还有相当一批公司希望通过发行公司债来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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