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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控制风险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02:55  金融时报

  庞东梅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此前备受人们关注的地方债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及时出台了4万亿元刺激经济计划,这给我国地方政府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据有关部门测算,2009年地方政府的资金配套任务将达6000亿元,而其配套能力只有3000亿元,缺口达3000亿元。这个巨大缺口如何弥补,发行地方债的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我国《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是地方债多年来难以发行的直接原因。

  地方债的发行,无疑将弥补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同时也把地方政府推上了市场,对改善地方政府治理结构和信用的建设大有裨益。可以预见,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信用等级也将不同,江浙地区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发行的地方债将更吸引人,引来更多的投资者趋之若鹜,反之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政府发行的“地方债”,吸引力则会小得多。市场将会给地方政府上一堂无情的市场经济课。

  然而,发行地方债也是一把“双刃剑”,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专家指出:“发行地方债,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尤其如果监管不到位,容易导致地方政府滥发债券而带来巨额财政赤字。”这实际上是对地方政府的道德水平和自我约束能力的一种考验。同时,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不甚乐观,也给发行地方债带来了一些隐患。有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大约达到40000多亿元,这还不包括“隐性债务”。巨大的风险,也使得我国在发行地方债问题上极为谨慎。

  在当前特殊的国内国外经济环境中,扬长避短,发挥地方债对推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作用,成为首选之策。同时,防范有可能带来的风险也必须紧跟。正如专家所言:“发行地方债券,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把地方政府的显性和隐性债务更透明地管理起来,有利于防范风险。”

  因此,在发挥地方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同步设计控制风险的制度,防范可能发生的债务风波成为重中之重。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对此提出了许多建议,大多认为:“本次发行地方债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设计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的合理性。”由中央政府代发,就是一个控制风险的措施。地方债列入省级预算管理,也是一个控制风险的重要举措。加强监管,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应该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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