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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税收收入为57862亿元,这一数字与财政部公布的税收收入预算执行数54219.62亿元相比,相差约3600亿元。
为何两部门公布的全国税收收入存在明显差异?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胡静林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这两个数据存在差异主要还是统计口径的不同。
胡静林解释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统计的税收收入快报数,包括:各级国税和地税部门征收的国内税收收入,但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扣除了税务部门办理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退税。退税在账务上直接冲减收入。
他指出,财政部门统计的税收收入数据包括: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收,海关征收的进出口关税和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财政及地税部门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扣除了出口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财政部门办理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退税。
胡静林说,两者差额约3600亿元,主要是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船舶吨税、出口退税、财政部门办理的企业所得税退税和增值税退税。
胡静林表示,财政部公布的税收收入数据涵盖了所有税种收入。目前,财政部已经同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完善数据公布,将力求全面准确地公布相关财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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