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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引网友激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9日 12:57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志超)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表示,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这一消息也在互联网上引起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并纷纷建言进行“自主论证”。

  以阿勒泰试点为基础

  据悉,早在今年1月1日,新疆阿勒泰首批55名县(处)级官员的财产申报表出现在阿勒泰廉政网上显要位置,此举引起全国各地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

  据《京华时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书记何勇在接受采访时称,目前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相关条例或规定,“现在我们正在研究和论证这件事情,正在想办法制定这个。新疆阿勒泰也在积极地试点和探索,有积极的作用,我们正在考虑它的方案。不过它只是一个地区,如果要在全国推进这件事情,肯定还有很多需要再完善的地方。”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去年在中国北疆小城阿勒泰和浙江慈溪进行了实际的探索和试点,并引起中央高层关注。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做客中国政府网,同样给予了官员财产公示积极的评价,并称,“这件事情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就必须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并且长期地保持下去,使它收到真正的效果。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政策要有配套,相应的法律也需要有配套。申报后如何证明真实性,这非常重要。如果不能证明真实性,一项制度仓促出台效果不太好。”

  ——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

  评论

  “条例”得民心 可行性存疑

  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纷纷对此消息发表留言或评论,对“官员财产公示条例”的可行性和作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记者浏览网友们的回复看到,绝大部分网友都对“官员财产公示条例”表示支持,并希望条例尽快出台实施,监督官员财产状况。

  “反腐是民生的最基本的要求,腐败分子不除,何谈民生?财产申报是反腐最有效的手段,对不法分子绝对是震摄作用。”新浪网友“木屋1234”留言说,“正在论证条例,也可以看出国家真的在加大力度打击贪污腐败现象,这是一个好兆头。”

  担心会变成走过场

  但也有网友担心“条例”能否真正实施,“以前我所在单位的领导收入申报,都是由人事处提供一个大大缩水的数字,然后由官员们抄写到表格里,上报,如果这样搞财产申报,不如不搞!公仆是用来服务老百姓的,不是用来欺骗老百姓的!”来自浙江的网友表示对“条例”能起到的实际作用表示担心。

  此外,也有网友认为此举不现实,“首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并不完善,如果完善的话那这种公开官员资产的提议就根本没有意义了;另外,国家预算等收入与支出不透明、企业与他人资金流动监督问题等,也是造成官员资产来历不明的原因,所以‘官员财产公示’其实是治标不治本。”

  “不过,也可以把公布官员财产作为一个解决其他问题的起点,进一步解决社会的其他问题,可这样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提议了,需要详细具体的操作实施计划,希望可以把提议上升到完整计划的高度,这样才真正有利于社会和国家。”网易一匿名网友留言说。

  建言

  条例需要增加四点要求

  一位来自福建南平的新浪网友除了赞扬条例符合民心之外,更对条例提出了四点补充,认为官员收入申报公开制度只有建立在申报的真实性和监督到位的基础上,该制度才有意义。

  该网友认为,建立官员财产公示条例,还必须要建立“官员任前、任后家产核实制度”,“官员任前所有的家产都要进行核实造册,离任后官员的所有家产也要进行核实造册。比较任前任后家产看有什么变化,看是否符合官员任内的正常收入;其次是要防止家产转移,防止以各种方式将家产划到国外或其他人手中,尤其是以子女的名义分开。”

  “第三是要加强群众监督和监督机关监督,广开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真实的实行奖励制度,监督机关每年根据官员的申报进行核实;最后是采取财产没收,如果官员任前家产多申报,经核实确属多申报,则该官员不得提拔,如果官员任前家产少申报,经核实确属少申报,则多出部分国家没收。”该网友如此留言。

  申报对象应加直系亲属

  来自新浪河北保定的匿名网友也在留言中表述了他的看法,认为目前将“申报对象限定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合适:“何勇称将申报对象限定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例如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及担任主任科员以上级别的非领导职务,同时,上述公务员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5年内也适用申报规则。对申报对象的表述我有些不明白,在县一级,主任科员就是个养老的虚职,什么权利都没有,倒是正科级局长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重量级人物,可申报对象里好像不包括他们。”该网友如此留言。

  来自上海的网友也认同此观点,并认为参与申报的官员的直系亲属也必须申报,“何勇只在财产申报的范围内提出要把‘申报对象及其近亲属接受的与申报对象职务有关的其他财产,包括数额较大的动产、不动产、股票等金融资产以及其他有关债权债务等全部纳入财产申报范围’,但我认为公务员的直系亲属也应该直接纳入申报对象的范围里面,让社会对其实施直接监督。”

    相关专题:

    2009两会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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