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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长:买房落户 蓝印户口待遇相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9日 06:38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昨天上午10:30,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做客强国论坛,就“打造新滨海 建设新天津 实现新跨越”与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关于户籍制度的问题,天津市长黄兴国表示,在天津市购买了商品房的外省市人员,可登记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享受天津市常住户口同等待遇。

  有不止一位网友反映,为什么在一个地方居住了十年了,还不能让孩子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如果回到户口所在地高考,因为各省的书不一样,对孩子不公平。如果让孩子在老家读书,长期不与父母在一起,又不利于教育下一代。

  “这其实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很值得我们共同研究。”黄兴国表示,按照有关政策,凡是在天津市购买了商品房的外省市人员,包括天津市农村户口的那些人员,可以登记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一户,一户是两个人就是两个人,三个人就是三个人。可以享受天津市常住户口同等的待遇,但户口还是蓝印户口。取得蓝印户口的外地学生只要在天津市普通高中有正式的学籍,并在天津高中从一年级开始读到三年级,学满三年,获得天津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都可以在天津市参加普通高考。“我们这个办法已经实施了十年了,效果还是挺不错的。”黄兴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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