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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清理各地优惠电价

  证券时报记者李巧宁张 达

  本报讯发改委、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进行清理,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同时推进电价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对国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凡是以发、用电企业双边交易等名义,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3月15日前应全面停止执行,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

  通知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大型工业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可以按自愿协商的原则,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按国家规定的输电价格支付输电费,并缴纳随电价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与附加费。

  另据获悉,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电监会、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遴选了包括云铝股份关铝股份包头铝业以及中国铝业的5家分公司在内的15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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