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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能省得并不多,期待考虑“综合因素”
□记 者 孙韩高
□通讯员 苏 扬
□实习生 刘纯鹏
本报济南3月5日讯 据媒体报道,个税起征点将调整到2500元,且最快可能在今年4月份左右实现。很多人开始打起小算盘,一算能省的钱并不是特别多(见表)。采访中,不少市民期待个税征收能考虑“综合因素”,而不仅仅是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那必将使更多的普通百姓受益。
个税起征点一旦从2000元调高至2500元,最开心的莫过于收入在2000-2500元的工薪阶层,因为他们不用缴个税了。
“近两年来个税起征点调整方面的消息我一直在关注,毕竟对我们来说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在省城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李小姐,目前每月收入4000元。“其实每月4000元的收入在济南还算不错的,但生活开销还是很大。除去房租,衣、食、行这些基本的开销,加上时不时的饭局、份子钱,实在没多少钱能省下来。就算起征点提高到2500元,每月也就能省50元钱,对生活的提高帮助有限。”李小姐说,个税起征点还应再高一些。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了解到,虽然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但2008年山东的个税收入仍有130亿元,比上年增长20.8%,远高于GDP的增速。2009年1月份,山东各级地税部门共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16.94亿元,同比增长16.02%,创历史新高。
“起征点调高后,个税收入不减反增,这就是要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主要原因之一。个税收入涨了这么多,说明去年3月份开始调高400元还不够。税收应该是调节贫富差距的,让富人多缴,穷人少缴甚至不缴。”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朱自永表示。
百丞业务经理段琳分析说,如果起征点上调,看起来是收入在2000-2500元的纳税人受益最大,但如果从减税幅度来看,收入越高,减税的幅度就越大。调高起征点受益最多的是富人。
自1981年征收个税开始,800元起征点的标准一直用了26年;2006年上调到1600元;2008年3月这个标准又提高到了2000元。记者采访了多位山东大学、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税法的教授,他们都认为,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个税扣除上考虑的因素还较少,如教育、住房等都没纳入其中。如果能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不仅仅是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那必将使更多的普通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