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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芳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其中,提到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这引发了市场对第二套房贷款再松绑的预期。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位国有银行人士表示,“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意味着二套房参照一套房优惠可能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但哪些条件目前还不得而知,比较普遍的理解是之前提到的“改善性住房”可获优惠。
此前,在二套房松绑与否的问题上,存在较多分歧。对房地产业来说,二套房贷及购房抵税是最为盼望的利好政策。因此相关的利益方呼吁要松绑多套房的利率政策,以期带动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增长。
不过另一方面,对多套房的风险认识和防范上,始终是悬在监管方面头上的利剑。
2008年10月,央行等部门出台政策,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这让外界认定多套房信贷的紧箍咒会缓解。
但随后,银监会内部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银发[2007]359号文和银发[2007]452号文的规定。
也就是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同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这一纸文件,商业银行再次收紧多套房的政策。
不过,很快2008年12月,国务院131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列明,“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这意味着,对于多套房的贷款利率甚至成数松动可能有转机。而事实上,银行对二套房政策已有各种擦边球动作。随着银行和客户之间在存量房贷七折利率优惠的剧烈博弈后,银行之间对客户的争夺也越加激烈。迫于市场的竞争,诸多银行对二套房的利率和成数进行优惠。
“目前我们对二套房政策是松绑,利率可以按7折实行,但成数仍然严格控制,第二套房首付必须在四成以上。而有的银行则是调整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比如过去按照家庭计算第二套房现在则改为按借款人算,比如第一套房已结清的就不算第二套房等,实际上也享受到了第一套房的优惠。”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表示。
但这位人士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虽然目前监管方面没有命令禁止这种操作,但也没有明确是否合规,因此就存在合规的潜在风险。因此,他们在二套房上的优惠政策也不敢公开和高调的宣传。
另一位国有银行人士表示,他们已在对大额贷款和多套房贷款进行贷款的定价研究,在市场竞争中,理性平衡风险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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