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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提案专题:民营油企要参与石油储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 20:13  华夏时报

  全国工商联提案专题报道

  本报记者 郑盎 林啸 两会报道

  3月5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召开的第三天,《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围绕当前国家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中心工作,全国工商联共提出团体提案24件,大会发言8件,内容涉及中小企业融资、稳定就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走出去”、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等多方面内容。

  全国工商联对此次政协提案和大会发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团体提案和大会发言选题、有关稿件修改进行讨论,并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吸收了所属行业商会和地方工商联的意见建议,丰富和充实了团体提案和大会发言的内容。

  以下是《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知工商联各界委员热议的六大焦点话题的细致内容。

  工商联: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题

  本报记者 郑盎 夏华旺 两会报道

  中央为应对金融危机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大举措,但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并未真正感受到阳光政策的温暖。

  3月5日,全国工商联递交了一份《关于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认为造成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多数小企业因资本规模小、财务管理差、抗风险能力弱、可供抵押资产少而无法得到大银行认可的信用记录,进而无法取得贷款;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则在于我国金融机构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机制创新的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严重不足。

  全国工商联在这份提案中向银监会、财政部建议:“在城市开发区大力发展科技银行,近期可先在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等高新区进行由社会出资、风险自担的试点”。并指出在大中城市大力发展社区银行,一方面可以推动城市小型金融机构向社区银行转变;一方面可以引导城市大中型商业银行部分引入社区银行经营模式。

  在我国城镇和农村地区,金融支持不足始终是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全国工商联表示应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村镇银行,一个县至少设立1至2家。并建议积极建立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加速推进民间金融的公开化、规范化、合法化,政府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

  工商联:稳定就业需完善劳动合同法

  本报记者 郑盎 于涛 两会报道

  3月5日,《华夏时报》记者在全国工商联举行的界别讨论会上获悉,就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问题,工商联提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要合理支付分配和管理劳动补偿金,规范执法,稳定中小企业劳动用工,协助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稳定就业劳动关系等。建议在税收上允许企业税前预提经济补偿准备金,经济补偿准备金管理应参照社保管理办法;为中小企业营造较为宽松的用工环境,为稳定用工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细化,完善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督促各地出台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为有效帮助企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工商联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简化特殊工时制审批程序,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指导各级劳动执法部门和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注意区别违法行为的性质,灵活执法;对于恶意拖欠劳动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受经济危机影响而出现的社保缴纳困难、工资支付困难等问题,要协助予以解决,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就业。

  3、及时出台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细化,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更合理的配置,适当减轻企业义务,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和科学性。

  4、继续帮助协调工商联加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工商联在引导民营企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5、完善就业促进法配套法规,督促各地出台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就业的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坚持做好就业安置,促进劳动立法整体的协调实施。

  工商联:民营油企要参与石油储备

  本报记者 郑盎 夏华旺 两会报道

  国际油价在每桶40美元以下徘徊,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石油储备体系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3月5日,全国工商联提交了一份《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建设》的提案。

  提案中指出要依据政府规划,建立起由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各个地方政府的石油储备、三大石油公司的商业石油储备和中小型公司的石油储备构成的四级石油战略储备体系。目前中石化、中石油已经展开商业储油行动,但民营企业却基本被排除在体系之外,仍在等待政策开闸。按照现行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政策,民营企业从国际上进口原油受到诸多限制,原油进口权基本为大型国企所专有。民营石油企业拥有的具备相当规模的油库由于没有油源,大多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称:“在我国油气领域,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是三大主体,但如果只依赖三大公司,不但使得他们负担过重,也让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储备“家底”一目了然。民企参与国家石油储备,既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支出,降低国家石油储备成本,又可以让民企发挥其经营灵活、信息灵通、目标小的优势,形成多元化、多成分的海外兵团,使收购油源的行为更灵活;而且,石油储备只有分散,安全性才会更高。”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拥有很大的储备空间。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民营成品油仓储企业139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563家和民营加油站59085个,约3000万吨仓储能力,其中部分上规模的民营石油企业已经具备参与国家石油储备建设的能力基础。

  全国工商联建议:“将符合条件的民营油企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充分利用民营石油企业大量闲置的储油设施。”将国家二期工程的部分储备计划,交予具有进口牌照资质的民营企业。把“民营油企参与石油储备”写入正在起草《国家石油储备法》。

  工商联:现在正是跨国并勾好时机

  本报记者 郑盎 晏耀斌 两会报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积极实施“引进来”战略,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在新一轮全球产业分工中取得了重要地位,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从2003年至2008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以年均60%的速度增长,2008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406.5亿美元。

  两会上,全国工商联在两份分别为《关于支持国内企业加快实施跨国并购战略的提案》和《关于尽快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的提案》的提案中均提到,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难得的大好机遇。

  提案指出,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纷纷陷入衰退,此时企业走出去不仅可以较低成本获得国际市场上的优质资源,迅速发展壮大企业实力,也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抢占经济复苏的先机。同时,本国经济的衰退也促使一些发达国家纷纷降低对外国企业的投资门槛要求,一些新兴市场对中国投资表示了强烈的愿望和积极的支持。因此,尽快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抓住难得的国际机遇,不仅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更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提案认为,通过跨国并购,以股权合作方式分享其他国家的自然资源、技术、品牌与销售渠道,是提升中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扭转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中的不利地位、增强中国制造业可持续发展后劲的有效途径。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抓住机遇加大跨国并购的步伐。

  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六大措施保障中国企业走出去。

  第一,建议本届全国人大补充立项,尽快启动海外投资促进法立法程序。

  第二,在正式的海外投资促进法出台前,建议国务院先行制定促进海外投资的行政法规。

  第三,建议制定海外投资促进法应当坚持“积极促进、尽力保护、合理监管”的原则。

  第四,简化跨国并购审批程序。

  第五,设立“境外收购基金”。

  第六,鼓励银行加大跨国并购贷款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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