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将恶意欠薪逃匿纳入刑法入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3日 15: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近年来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此次金融危机,更造成欠薪逃匿事件多发高发,对这种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应纳进《刑法》入罪!”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就此提交提案。

  “由于《刑法》对恶意欠薪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一些企业经营者公然漠视劳动者的权利,有的甚至把欠薪作为一种牟利手段。朱征夫同时摆出一组数据。“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08年广东省共处理与欠薪有关的突发事件6659件,涉及劳动者77.85万人,其中,因恶意欠薪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突发事件1186宗,欠薪逃匿引发的3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333宗,涉及劳动者26259人。”

  “欠薪逃匿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他直言:现有的处理方式对欠薪逃匿行为缺少威慑阻吓作用。各地政府往往因受害劳动者的压力,采取政府垫付、责成厂房、设备、场地的出租方垫付、帮助受害劳动者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追讨等方式解决欠薪问题,客观上对欠薪逃匿行为形成放纵和鼓励。

  朱征夫提出,亟需在《刑法》中增设“欠薪逃匿罪”,形成强大威慑力,从而减少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特派记者王晓云、尹安学、鲁钇山)

    相关专题:

    2009两会经济报道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