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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2月3日上午消息,由于对发改委的书面回复并不满意,上海律师严义明今日再次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发改委撤销2009年2月19日出具的答复、依法履行职责,就申请人所提出的公开申请出具准确完整的答复意见。
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严义明指出发改委的答复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他认为,发改委不公开提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的行为违法;不公开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投资项目的预算资金金额构成违法;缺乏准确性的答复意见违反了公布法定公开信息的法定职责。
对于备受关注的4万亿透明度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日前再次表态,欢迎公众随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查询。
发改委方面称,公众可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查询主动公开的信息;对于非主动公开信息,则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网站等方式,向国家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国家发改委还要征求第三方意见。
2009年1月7日,严义明向发改委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与4万亿投资有关的三项信息。
第一是要求发改委递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对此发改委2月20日的正式书面回复称:“安排新增中央投资的具体项目名单属于我委工作过程中各地报送的材料,尚未形成我委政府信息,不属于我委信息公开范围。”
第二和第三项信息分别是,要求披露四万亿元资金来源以及目前已经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投资项目的预算资金金额;对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所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措施及监督机构名称(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对严义明的第二、第三个申请,国家发改委作了投资方向说明、监督措施说明,与此前向公众披露的基本一致。不过严义明并不满意,他认为说明不够具体,只体现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并没有真正体现信息公开的含义。
就在严义明向发改委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同日,他也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要求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周在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8年度财政收入、支出以及 2009年度财政收入、支出预算。
1月21日,财政部对此作出“不宜公开”的答复,认为中央预算、决算草案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在批准前不宜对外公开。2月9日,严义明向财政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2月12日,财政部再次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元平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