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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外资在中国的行贿路径经历了从直接到迂回的变换。现金交易、礼物赠送已经是被淘汰的初级阶段。现在的行贿手法更具隐蔽性和技术性,对于监管机构 来讲,也就更难控制、更难进行罪责认定。
综合最近几年的案例,外资中国行贿的典型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路径一
专利贿赂
手法:给官员或其亲属在国外申请某项专利,专利收益归官员所有。
路径二
关联交易,利差贿赂
手法:与官员或其亲属进行商品购买交易,按照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利差即为贿金。
路径三
取道涉外业务律师事务所
手法:利用一些律师事务所免开发票的制度,做大给律师事务所的劳务支出,账面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就流入了官员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