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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银监会五措施监管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 15:2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月26日下午,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多年来银监会在持续风险监管和审慎风险监管方面,坚持五个措施。

  今日下午,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介绍我国银行业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和当前形势下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情况。刘明康表示,多年来银监会在持续风险监管和审慎风险监管方面坚持做了这么几件事:

  一是坚持有效隔离风险的跨市场传递。2007年初,当时次贷危机刚刚露头,银监会就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防范银证业务往来的相关风险,在2007年多次对信贷资金被借款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进入股市的问题进行了清查,并且处罚了一批违规的银行。银监会依法动用了相关调查权,进行了延伸检查。随后银监会又发布有关规定,严禁银行为企业债券发行以及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和出售提供担保,阻断金融风险从债市、股市向信贷市场转嫁的渠道。同时,银监会还注意加强对大型银行的并表监管,加强跨业、跨境风险监管。这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一个很重要的特色。

  二是严格实施二套房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2007年9月和12月,银监会两次会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监管,坚持采用审慎的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时开展房地产贷款专项调查,要求商业银行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对规范和引导二套房信贷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估计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加大计提拨备力度,以丰补歉。

  四是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资产证券化,严禁将房地产不良贷款进行证券化,防止房地产信贷风险通过证券化被放大。

  五是加强理财产品监管,严格防范创新业务风险和误导性销售,加大了对代客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要求商业银行代客理财业务必须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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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介绍银行业应对金融危机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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