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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抽逃挪用资金3.4亿 公路大王刘根山昨受审

  ⊙本报见习记者 吴正懿

  曾显赫一时的前福布斯富豪、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回天乏术。

  昨日,上海茂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刘根山等3人涉嫌抽逃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和挪用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一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淡出公众视线大半年的刘根山出庭,并抱拳请求宽大处理。

  现年51岁的刘根山控制的“茂盛系”产业众多,但最为人熟知的是高速公路投资。自2000年染指上海嘉浏高速公路始,刘陆续投资沪青平、南环、宁波北仑港、甬金等7条高速公路,巅峰时掌控了长三角9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版图,并在2003年借壳“亚细安资源”在香港上市并更名“茂盛控股”,计划将内地高速公路资产注入,注资受阻后将上市公司股份抛售。

  去年6月,刘根山被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刑拘;8月,浙江省检察院正式批捕。据查,2002年6月25日,上海茂盛与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绍兴交投”)合资设立甬金公司,作为甬金高速绍兴段的项目公司,其中茂盛控股70%,其余30%由绍兴交投持有,注册资本金8.4亿。按照协议约定,当年12月,上海茂盛和绍兴交投将首期出资共1.5亿元汇入甬金公司。但在刘根山的授意和工程指挥部相关人员“协助”下,这1.5亿元以借款名义终被划到上海茂盛。

  昨天,公诉人杭州上城区检察院当庭指控,被告单位上海茂盛、被告人刘根山等3人抽逃甬金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及挪用上海沪青平公司资金1.9亿元,应分别判处抽逃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成立;被告辩护律师认为应从轻甚至免予处罚。久未露面的刘根山亲自出庭,庭审过程一直较为平静,面对公诉人出示的多份举证材料及法官的质询,刘以“我不知道”、“具体记不清楚了”等说辞回应。但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刘却显得甚为谦恭,他从口袋中掏出早已准备好的讲稿,言辞极为简短,并多次抱拳对法庭表示感谢,请求“争取宽大处理”。

  经过整整一上午的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刘根山案东窗事发后,已有多家债权银行轮番起诉追债,引发一系列诉讼。公开资料显示,工行上海长宁支行诉上海沪青平、上海茂盛及重庆奎星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诉上海南环高速公司、上海茂盛、上海沪青平;上海南环高速公司诉“茂盛系”5家公司等3起案件原定分别于去年7月30日、今年1月7日和今年1月13日开庭审理。但颇为蹊跷的是,上述案件皆因被告在开庭前突然要求庭外和解而迫使庭审取消。此外,中信、杭商行、深发展诉“茂盛系”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展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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