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刘根山出庭受审 两项指控均认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 02:00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孙嘉夏 发自上海

    昨日上午,“公路大王”刘根山案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除刘根山外,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上海茂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盛集团)以及该公司原财务总监袁晓军。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根山等被告涉嫌抽逃资本金1.5亿元、挪用资金1.9亿元,刘根山当庭表示认可两项指控。

    现年53岁的刘根山因投资沪青平高速、嘉浏高速等7条高速公路而被称为“公路大王”,因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发现甬金高速绍兴段项目存在低价转让等问题而案发。2008年6月,刘根山被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刑拘。



媒体转载、摘编本报所刊作品时,请注明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及作者姓名。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