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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轩千
消费券该不该发,该如何发,这成了今年以来的一大话题。消费券对于刺激消费作用几何,各方莫衷一是。有人说春节期间部分地区的旅游市场已经见效,但其中有多少“春节因素”还不好说。
因地、因人制宜继推出“百元游上海”系列活动,以低价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后,上海下一步准备推出“上海旅游欢迎卡”,根据游客在上海逗留天数,实现不同幅度的优惠,以吸引游客延长在上海的时间。此外,杭州800万旅游消费券也将在2月底发到上海。
对于长三角城市纷纷大打“旅游牌”,各方基本还是持肯定态度。“发放消费券只能限于有经济实力的地区,并且应针对低收入家庭,最多扩大到中等收入家庭。”广东省政协委员陈纲军如此表示。确实,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是消费券发放的来源与保障。如果是旅游消费券,对经济水平的要求自然比一般消费券更高些。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尹晨还指出,城市化水平较高,城乡、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相对平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条件,也是消费券能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
消费券不适于推广至全国,也有中国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大的因素,还因为中央难以统筹,地方利益难以协调。
至于消费券不适合向所有人发放,日本的教训或许可以拿来借鉴。日本在1999年发放了总额达2万亿日元(约170亿美元)的消费券,但只有32%转化成了消费,沉淀为储蓄的占到68%。尹晨表示,出于规模效应和社会公平的考虑,日本当时的政策设计覆盖了儿童、老人和广义上的弱势群体,却忽视了“不使用消费券”是除“交易成本过高”外,全民发放消费券对消费促进作用不大的又一原因。“其实,如果要拉动经济增长,消费券最好是发给低收入群体。因为在增加等额收入的前提下,他们会更多用于直接消费。而若是中等以上收入者,消费券不是进入“黄牛市场”,就是沉淀为储蓄,被平滑到一生来使用了。”
公平正是消费券发放中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对一部分人发放消费券,无论钱从哪里来,都会对另一些纳税人的权利造成影响,对那些未得到消费券的人来说不公平。
至于将公务员的部分工资和福利改为发放消费券的做法更是不得民心之举,不少网友也认为这“有点过火了”,毕竟这样做近似“摊派”,有违反《劳动法》中“工资需以货币支付”之嫌,而且如此“坏头”一开,难保哪一天不会“摊”到自己头上。
治标不治本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上周对于消费券是如此表态的:“各地的一些做法和国家现在已经采取的措施,作为尝试或者一种临时的办法,我认为是可以做的。”“尝试”和“临时”两个词已经明确地传达了这样的信号:消费券发放并非长久之计。
暨南大学经济学教授杨英表示,消费券只是扩大消费的手段之一,如果长期使用消费券,效果将越来越弱。中央党校的邓聿文指出,危机时期人们最担心的其实是两样东西,一是就业,二是养老。“完全可用同样的钱去提高穷人的养老标准,或资助他们就业和创业,这比单纯发消费券要好得多。”
当然,经济学最基本的理论告诉我们,居民并不完全是依据当前收入的多少,而是更多根据对未来预期收入的判断来进行消费的。尹晨表示,真正要扩大内需、刺激消费,还须从根本上提振人们对于未来经济的信心。其中,未来能否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一个更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尤为关键。
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则认为,除了改变消费者预期,政府在其他方面也大有可为,比如减税和促进技术创新等。
姜增伟在就消费券问题表态时,特别提请注意,“中国政府现在两项重大举措将对我们的消费产生积极的作用。一个是医改,现在正在完善,准备出台;另外一个是教改,正在征求意见。如果这两项重要措施出台,我认为对中国的消费市场,特别是农村消费市场将产生积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