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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人持股密切相关的企业增资扩股等经济行为,是检查的主要内容
12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一场直指国企职工不规范持股的整顿正在进行当中。
为规范职工持股,国资委不久前发布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但该《意见》从一开始就被指责为“只是政策框架、操作性不强”。就在众多企业在职工持股问题上依然我行我素时,这场具有针对性的整顿正在以“国资委督察、企业自纠、个人自查”三位一体的方式全面展开。
进入集中治理月
国资委一直关注国企职工持股,具体体现在企业改革局此前至少3次为此发布专项治理意见。“对职工的不规范持股行为,国资委一直在整顿,这一次面更广、整顿的力度更大更彻底。”2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一名周姓副巡视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规范职工持股与目前外界所传的“限薪令”无必然联系,是对以往政策的落实、是央企自我完善的需要。
在年前发布《意见》之后,新年刚过,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所属企业,利用3—4个月的时间,集中掌握相关企业国有资产的分布与变动。其中,与个人持股密切相关的企业增资扩股、国有股权转让、资产划转等经济行为,明确为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在国资委的组织下,到目前为止,仅中央企业就有23万多名各级负责人员对持股、投资等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并整改。初步统计的数字显示,在被查的企业中,有19家企业56人的持股不符合国资委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49万元;96家企业6990人不规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
据介绍,绝大多数负责人员及时退回兼职所得。另一方面,作为此次督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国资委要求持股职工,应比照既有的规定,禁止职工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的其他企业。对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此前如果向关联企业已做投资,必须在未来的10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现任职务。
电企首当其冲
在职工持股、投资问题上,电力是问题最严重的行业。
据介绍,电力职工持股企业遍布于全国,不仅在省一级,甚至在相当多的地市、县、乡都有泛滥之势。为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各部门搁置争议,出台了以清退职工股为主要目的的《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
职工持股并不仅限于电力行业,在很多国有垄断领域和非垄断的铁路系统、电信行业和石油煤炭领域都大量存在。不过,国资委新闻处人士却告诉记者:“目前,职工持股在整个国企中并不普遍,目前的这次行动,主要是清理整顿原来旧的情况、防止以后出现新的情况。”
为整体上市铺路
记者从国资委领导公开的工作计划中得知,加快央企整体上市的步伐,将是国资委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国资委表明将鼓励更多的央企整体上市后,国企中仍普遍存在职工违规持股的情况。就目前来看,有问题的职工持股,基本上是以职工持股会的形式实现的。
“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有专家援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中的有关规定向记者解释,类似于工会的职工持股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因此,监管部门不会受理它作为股东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正是由于上述规定,一大批存在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的拟上市公司,因股东资格问题被困在遥遥上市之路上。“所谓的职工持股,就是指这部分公司改制时职工持有的集团股份。”有律师说,以前凡是改制过的企业中,职工持股问题都存在,但根据公司改制的方向,职工持股多在辅业而少在主业中。即便如此,公司一旦要整体上市,辅业中的产权配置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量项目,要同时满足证监会和国资委双方面的要求。
国资委在鼓励央企整体上市的同时,涉及职工股的国企,在整体上市前都面临回购和清退职工持股的问题。所以专家认为,这次的集中治理,很大意义上是为央企的整体上市清除障碍。 文图据华夏时报
国资委一直关注国企职工持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