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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力查职工违规持股 为央企整体上市排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4日 16:57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江金骐 北京报道

  2月12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一场直指国企职工不规范持股的整顿正在进行当中。

  为规范职工持股,国资委不久前发布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但该《意见》从一开始就被指责为“只是政策框架、操作性不强”。就在众多企业在职工持股问题上依然我行我素时,这场具有针对性的整顿正在以“国资委督察、企业自纠、个人自查”三位一体的方式全面展开。

  进入集中治理月

  国资委一直关注国企职工持股,具体体现在企业改革局此前至少3次为此发布专项治理意见。

  “对职工的不规范持股行为,国资委一直在整顿,这一次面更广、整顿的力度更大更彻底。”2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一名周姓副巡视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规范职工持股与目前外界所传的“限薪令”无必然联系,是对以往政策的落实、是央企自我完善的需要。

  在年前发布《意见》之后,新年刚过,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所属企业,利用3-4个月的时间,集中掌握相关企业国有资产的分布与变动。其中,与个人持股密切相关的企业增资扩股、国有股权转让、资产划转等经济行为,明确为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在国资委的组织下,到目前为止,仅中央企业就有23万多名各级负责人员对持股、投资等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并整改。初步统计的数字显示,在被查的企业中,有19家企业56人的持股不符合国资委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49万元;96家企业6990人不规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

  据介绍,绝大多数负责人员及时退回兼职所得。另一方面,作为此次督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国资委要求持股职工,应比照既有的规定,禁止职工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的其他企业。对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此前如果向关联企业已做投资,必须在未来的10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现任职务。

  电企首当其冲

  在职工持股、投资问题上,电力是问题最严重的行业。

  “由于电力行业是职工持股最为普遍的行业,如果电力行业职工持股的情况得不到规范,全国范围内的规范很难展开。”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梅向本报记者介绍,为了有效执行《意见》,国家针对电力职工股,应先一步出台规定。

  董梅曾经参与上述《意见》起草讨论工作。据她介绍,电力职工持股,属电力行业由来已久的问题。起初以山东鲁能、贵州金元和江苏苏源为代表的电力职工持股企业,借电力改革的机会,与电网公司在股权、投资和资产方面越走越近,进而导致电厂与电网间的大量关联交易,很多职工持股的电力企业,都以国有电网企业职工的“工资结余”形式,投资发电企业。

  “实际上,职工的‘工资结余’是不能用来购买资产的。”现就职于央行系统的研究人员于士广,2月12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过程中的关联交易,是一种违规行为。

  为切断与电网公司关联交易,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电监会等八部委曾联合制定措施,目的是叫停电力行业职工持股。但在清退职工股的具体操作中,各方意见相左,因为重新界定职工持股企业的资产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以至于在这期间,一桩涉及全国38家发电企业、权益总容量达1081万千瓦的电力资产,因处理意见不统一,最后以公开拍卖的市场化方法,集中处置了这笔电力职工的持股资产。

  据介绍,电力职工持股企业遍布于全国,不仅在省一级,甚至在相当多的地市、县、乡都有泛滥之势。为平复这一老大难,各部门搁置争议,出台了以清退职工股为主要目的的《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

  职工持股并不仅限于电力行业,在很多国有垄断领域和非垄断的铁路系统、电信行业和石油煤炭领域都大量存在。不过,国资委新闻处人士却告诉记者:“目前,职工持股在整个国企中并不普遍,目前的这次行动,主要是清理整顿原来旧的情况、防止以后出现新的情况。”

  为整体上市铺路

  记者从国资委领导公开的工作计划中得知,加快央企整体上市的步伐,将是国资委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国资委表明将鼓励更多的央企整体上市后,国企中仍普遍存在职工违规持股的情况。就目前来看,有问题的职工持股,基本上是以职工持股会的形式实现的。

  “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于士广援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中的有关规定向记者解释,类似于工会的职工持股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因此,监管部门不会受理它作为股东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正是由于上述规定,一大批存在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的拟上市公司,因股东资格问题被困在遥遥上市之路上。比如吉林森工集团,在企业改制完成后,集团的全体职工所持股份达到35%,而根据有关“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不能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有关规定,这部分的职工持股,竟成为森工集团整体上市的政策障碍。相同的例子还有,中国中铁A+H整体上市时,就曾出资10亿元清退了职工股。

  “所谓的职工持股,就是指这部分公司改制时职工持有的集团股份。”董梅律师说,以前凡是改制过的企业中,职工持股问题都存在,但根据公司改制的方向,职工持股多在辅业而少在主业中。即便如此,公司一旦要整体上市,辅业中的产权配置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量项目,要同时满足证监会和国资委双方面的要求。

  国资委在鼓励央企整体上市的同时,涉及职工股的国企,在整体上市前都面临回购和清退职工持股的问题。所以专家认为,这次的集中治理,很大意义上是为央企的整体上市清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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