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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在对全球金融市场、实体经济产生剧烈冲击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监管层政策取向的高度关注。于我国保险业而言,面对尤为艰难的2009年,监管机构将如何“拿捏”监管力度、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来防范风险并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这无疑是行业内外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2月11日,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裴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9年的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将紧紧围绕‘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采取保险公司自查和保监会、保监局抽查两种方式,通过发现和查处问题,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力争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方面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从数据真实性入手公司自查“打前站”
据裴光介绍,今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第一阶段的重点是“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检查重点将具体涵盖四个方面,即财务业务数据管理体制机制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情况、财务业务数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财务业务数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违法违规问题。
据了解,保监会已于1月21日召开了有关部门及各保险公司参加的2009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的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并在会后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保险公司严格落实会议精神,抓紧建立自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制定自查方案,研究和部署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在5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自查工作。对于公司自查发现和及时处理的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原因,研究监管政策对策。对于公司自查没有发现甚至故意隐瞒的问题,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罚,并且追究有关高管人员责任,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裴光如是告诉记者。
加重高管责任严禁“以谈代罚”
据了解,今年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确立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新机制,大幅提升了监管系统的内部协同效应,从而增强了监管合力。
按照保监会的最新规定,保险公司的决算报告必须由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联名签署。此外,对于保险集团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保监会也将探索开展稽查式调研,对公司经营风险及行业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判断和预警。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高管责任的明确和加重。”裴光告诉记者,过去在监管中经常以监管函、监管谈话的方式取代行政处罚,这样不仅有悖于依法监管,而且不利于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从2008年的经验来看,保监会处罚的高管层次在提高,责令停止新业务的时间也在延长,监管成效也明显加强。今年,管法人、管高管仍将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保监会将通过加大对这些关键环节的监管,提高管控力度和监管的有效性。”
完善内部稽核“驱逐”不称职审计报告
据裴光介绍,保监会将探索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稽查审计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集保险公司稽核审计负责人沟通稽查信息和经验做法,了解公司合规经营情况,分析稽查工作形势,促进保险市场秩序的全面改善。
此外,加强制度建设是保监会200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裴光认为,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制度检查。“要分清哪些问题是制度本身不完善不合理造成的,哪些问题是制度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管控不力造成的。对于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究财务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尽快完善;对于制度执行上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落实责任,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尽职情况评估。“我们将对开展保险公司会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于不称职、不尽职,甚至与被审计对象勾结的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将不再采信其出具的审计意见。”裴光如是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