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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账户自由化政策抉择的战略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 17:14  《中国金融》

  在资本账户对外开放的同时一定要增强金融发展的自主性和风险防范意识,把对外开放与抵御风险结合起来,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要与国内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政府的监管能力相匹配

  马君潞 穆蕾

  资本账户开放,在经济学界曾经被认为是一国跻身国际金融社会的先决条件,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为参与国际经济而着重关注的经济发展目标。但在近期美国次贷危机及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的情况下,资本账户的自由化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角色,众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使得资本账户开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就我国而言,资本账户的开放是基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大背景下而实施的开放战略。

  资本账户自由化实践及经验启示

  在国际经济学界,资本账户自由化的实践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论题,这主要是因为学术界在自由化的成本和收益问题上缺乏一个共识,尽管大多数人认为资本账户的自由化能够促进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但往往也会在经济危机时期使国家的金融体系受到巨大的冲击,反而会促进金融危机的广泛传播和蔓延。由于近期国际金融形势急转直下,国际资本流动愈加频繁,国际资金链条的循环也呈现出与以往很多不同的特点,资本的外逃和流向逆转也对很多依靠外来资金发展经济的国家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些现实情况导致了资本账户的自由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人们诟病的对象,其原因就在于资本账户自由化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传导效应使人们产生了望而生畏的心理。然而,尽管资本账户自由化确实对金融危机的发生有所影响,但绝不是主要的原因,正像认为经济全球化导致全球经济危机一样,致使很多国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兴起了民粹主义的、不理性的反全球化浪潮。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的发展和规制能力的提高,经济系统本身发展变迁的现实将削弱资本管制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理由,相反,“资本账户的开放是一项长期的政策目标”却存在着相当的合理性,并可以作为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基础。

  构建一套与资本账户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市场体系,可以在国家理想的金融市场框架内充分享受资本自由流动的长期利益,合理的制度设计对于潜在的资本流动逆转和相应的金融冲击无疑也是一个重要的缓冲媒介。当前,谈及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自由化次序问题,国际金融危机的因素无疑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砝码,不同开放次序的差异对于金融危机的抵御能力是迥然不同的。作为经济系统中的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经常账户与资本账户的开放并不存在一个严格的顺序法则,单就资本账户自由化的策略也必须建立在对具体国情通盘考察的基础之上,因而将不可避免地需要判断、相机抉择和富有灵活性的开放政策。

  世界上资本账户自由化比较成功的国家的经验无一例外地表明应采取适当的开放模式。英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经常账户自由化的基础上,开始放松资本账户中长期资本项目的管制,到20世纪80年代初才开始放松短期资本流动的限制,最终实现资本账户自由化。日本于1980年开始资本账户自由化,其率先取消的是长期资本交易的限制,再谨慎地放开短期资本的交易,在80年代中后期才最终实现了资本账户的完全开放。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在资本账户的开放过程中也同样采取了渐进的模式,并且按照资本账户开放的基本规律逐步开放资本账户,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相比之下,资本账户自由化效果不理想的国家,大体上均采取的是激进式的开放模式,例如南美洲的阿根廷和乌拉圭在资本账户开放的时间和顺序安排上,就采取了激进的方式,在自由化的初期就完全开放了资本账户的所有项目,尤其是短期的资本项目,这导致了两国较严重的金融危机,并且至今还没有完全走出经济萧条的泥潭。

  极端的情况下,在没有经过本国金融体系自由化和经常账户开放的过渡期和适应期,甚至是在经常账户的自由化之前去开放资本账户,往往会扭曲国际收支账户进而为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播创造条件。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印度尼西亚的资本账户开放就早于该国经常账户的开放,这实际上也成了亚洲金融危机能够在该国蔓延的一大诱因。

  资本账户自由化模式的定位

  世界各国的资本账户自由化模式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也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效果。通常情况下,在资本账户开放的过程中,依据其中短期资本账户和长期资本账户开放的时间及其顺序安排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激进式(休克疗法式),另一种是渐进式。激进式资本账户开放模式是指资本账户开放在时间和顺序方面无需缓冲期而直接实行全方位开放,即资本账户中长期资本与短期资本交易同时放松管制;渐进式资本账户的开放模式是指资本账户的开放需要逐渐展开,通常是先取消中长期资本账户交易的限制,然后放松对短期资本流动的限制,在时间上设置缓冲期,在顺序上有主有次。

  就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而言,经常账户与资本账户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开放顺序,由于不同经济实体发展路径的趋向性和同质性,对资本账户的开放也可以设计出一个宽泛的原则,在促进金融部门稳定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性改革措施实施的条件下率先实现经常账户的开放,随着经常账户的开放,维持全面的资本管制将越来越困难,从而使资本账户的管制必然属于选择性管制。同时,日益庞大的贸易规模和金融交易必然会造成资本管制体系中的漏洞,使得任何残留的资本管制也将开始趋于无效。所以,现实的问题不是我国要不要实现资本账户的自由化,而是如何实现、多快实现资本账户的自由化。

  从国际经验看,在资本账户未完全开放的限度内,监管资本跨境流动是需要相当大的政策空间和较为成熟的管理经验的。对此,国内学者已有高度统一的共识,认为我国资本账户自由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先流入后流出;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先长期投资后短期投资;先机构后个人;先债权类工具后股权类工具和金融衍生品工具;先发行市场后交易市场;先放开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后放开无真实背景的交易。鉴于若干国家的深刻教训和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问题的复杂性,我国政府对于资本账户完全可兑换的进程应该持有一个非常谨慎、渐进的态度,不可以像国际社会和市场预期的那么激进,更不可以按照国际游资预测的或鼓噪的轨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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