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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三: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按照《华夏时报》的报道,“个人所得税将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将成为“深度改革方案”和以往一些改革方案的重要区别。
对此,魏杰和汤贡亮均认为,按照当前我国的国情和税法体制,目前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来征收的操作性很低,“需要创造一些条件如个人收入公开、透明等才能够实施。”汤贡亮表示。
不过刘隆亨和安体富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制应该成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可以由目前的以个人为单位征收,逐渐过渡到个人和家庭结合的方式计征,到最后逐步形成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方式。”刘隆亨说。
“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也面临着一些难题,比如给每个纳税者一个永久税号,如何在税务、工商、海关等部门间实现信息联网,对个人各项收入怎么进行货币化等等。这些都是个税改革中必须要解决和引起重视的问题。”安体富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