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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间不得短于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 11:4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记者毛晓梅、王文帅)记者9日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人身保险行业业务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引导行业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长期储蓄型业务。

  《指导意见》从功能角度对人身保险产品进行进一步分类,明确业务结构调整的方向。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产品。鼓励各保险公司强化长期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长期储蓄功能,规定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不得短于5年,鼓励发展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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