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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且为税前收入,要依法缴纳个税。
记者了解到,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性收入和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
《办法》规定,基本年薪是金融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收入,最低为2.5万元。其计算方法为,最高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分配系数。其中,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最高基本年薪的最大值为70万元,最小值为5万元;而基本年薪分配系数一般在0.5~1之间,根据负责人的责任大小和贡献程度等确定。
《办法》还规定,总薪酬不应大于其对应的基本年薪的4倍,其最大值为280万元。根据财政部有关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绩效评价得分最终结果分为五种类型,当考核结果为E类时,其绩效年薪倍数为0。由此计算,一个金融国企高管的理论最低年薪为2.5万元。
又讯 (本报记者徐海星)200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金融类国企中,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年薪179.5万元,建行董事长郭树清年薪178.3万元,中行董事长肖钢年薪1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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