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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可能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 12:59  深圳商报

  【本报讯】据华夏时报报道,近日有知情人士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个人所得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改革规模可能比增值税改革大十倍”。

  据悉,此次改革目标是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决不仅仅是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具体实施可能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综合计算纳税金额,甚至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等因素,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加专项扣除,而不是现在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个人所得按照不同来源分为不同类别,并对每一类按照单独的税率来计算。

  据了解,国际上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有两种形式:一个是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一个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在一些个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采取两种税制相结合的方式。除了对个人不同收入来源采取相应的分类外,还采用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将其全年的收入纳入计税范围。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这样,一方面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另一方面,个税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是否过重、家庭支出是否过大,这也是个税无法兼顾不同家庭、不同个人的原因所在。改革的效果,将解决一些深层次扭曲,让低收入者负担减少。

  目前,财税部门已经开始致力于逐步实现这一目标,记者了解到,近期财政部内部已经开始就此项改革的问题开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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